交警企业联手整治 216人被列入共享单车“黑名单”
2017-07-25 07:20:00 来源:汉网

本报讯(记者梁爽通讯员张鹏周正)记者昨从交管部门获悉,武汉交警联合各共享单车企业,制定出台共享单车“黑名单机制”细则,并已将216名毁车、瞎骑车的人列入“黑名单”,摩拜、ofo、hellobike、酷骑、牛拜等五家企业将禁止其在一段时间内注册和使用共享单车。下一步“黑名单机制”也将对接其他共享单车企业。

7月16日下午2点,洪山交警在街道口执勤时发现,徐某边骑共享单车边打电话过马路,差点撞上旁边的汽车,民警对他批评教育后放行,并将情况上报。现徐某已被列入共享单车“黑名单”。他在3个月时间内,将被禁止使用五家企业在汉共享单车。

7月17日下午4点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交警发现,有两辆共享单车停在三环线(关山大道至光谷大道),存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将两车拖出三环线,并拍下其二维码上报。经核实,两车分别由市民李某、程某骑上三环线停放。现这两人已被纳入共享单车“黑名单”,6个月时间内不得使用五家企业在汉共享单车。

交管部门介绍,黑名单的主要来源是民警路面查处、治安部门提供及企业认定。交管部门定期将共享单车交通违法数据共享给共享单车企业,各企业在收到数据5个工作日内统一对相关违法行为人采取停用措施。各企业将严格按照规定落实相关停用措施,交管部门定期对企业执行情况抽查。

对于列入“黑名单”的违法行为人主动到交管部门的41个教育学习整治点学习的,视情况恢复其使用资格。

按照共享单车“黑名单机制”细则,有以下情况将被列入“黑名单”:

(一)禁用单车

1.故意损坏、非法占用共享单车,受到刑事处罚的。

2.故意损坏、非法占用共享单车,受到治安处罚的。

3.发生交通事故,骑车人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停用六个月

1.不听从民警指挥,拒绝接受处罚的。

2.在桥梁、隧道、高架的机动车道骑行的。

3.在桥梁、隧道、高架的机动车道停放车辆的。

4.将车辆停放在机动车道上的。

5.将共享单车让给12岁以下的儿童使用的。

6.酒后骑行的。

7.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

(三)停用三个月

1.在路口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闯红灯、斜穿、抢占机动车道行驶的。

2.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逆行的。

3.有行人过街设施(人行横道、过街天桥、过街地下通道)时,不从行人过街设施横过机动车道的。

4.在机动车道上穿行,影响机动车正常通行的。

5.占用消防应急通道、盲道停车影响人行道通行的。

6.其他停放时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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