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引发商铺写字楼投资热
2017-07-27 07:20:00 来源:汉网

本报讯(记者冷靖华)昨天,本报关于《我市“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民意》一文刊发后,激发社会热烈讨论,记者特别请到专家对部分意见做了详细解读。

问:如果,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商业用房,可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会不会激发新一轮商铺或者写字楼的投资热?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是否一大利好消息?

武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开发商对于商铺或者写字楼的投资是非常谨慎的,我个人认为不会激发新一轮商铺或者写字楼的投资热。

市房管局:投资有风险,个人不应该成为租赁市场的主体,而应该是房源的提供者。个人散租绝不该成为市场主流,应该让更加规范化、社会化住房租赁企业来做这样的专业事,才有利于市场的快速发展。

问:“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研究出台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学等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措施”,此举能实现吗?

市教育局:仍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武汉市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按居住证所在区要求到指定地点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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