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桥下空间只能作公益用途
2017-07-29 07:20:00 来源:汉网

记者张全录通讯员刘尚茂王玲

崇仁路的高架下是一排排商铺、舵落口不少桥梁下是堆货场,还有一些桥的底下用作了停车场……

记者昨从《武汉市城市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会上获悉,上述桥下空间利用情况将在《条例》实施后被逐步改变,今后,桥下空间将只允许用于公益性用途。另外,“一揽子”规定将更人性化地考虑人车通行的方便与安全,同时,对桥隧健康状况的“体检”也越来越严苛。

更多桥隧要开辟道路,让行人、单车过

目前,过江桥隧,仅长江一桥可以允许非机动车通过人行道通行。随着共享单车的发展,桥隧也将为市民的绿色出行做出更多考虑。《条例》第11条规定:

“城市桥隧设计应当充分考虑行人、非机动车通行需求。”

桥梁维修管理处:有条件的桥隧,相关部门将根据实际需求和条件,为行人和非机动车开辟道路。新建桥隧,则更应该要充分考虑这一方面。

新建桥隧隔音屏未来更防火

2015年12月18日,一辆小轿车在水果湖隧道南侧出口发生燃烧,造成隧道出口处路段的隔音屏等辅助设施烧毁,损失90多万元。《条例》第11条规定:

“城市桥隧封闭和半封闭的隔音设施应当采用不燃或者难燃材料。”

市城管委:新建或更换隔音设施时,将会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本着节俭的原则,目前尚在使用的隔音设施则不更换。

昨日,记者现场看到,沙湖大桥下的空间被用作收费球场记者张全录摄

装“体检器”实时预警桥隧安全

桥下空间只能用于公益

即将在8月1日实施的《条例》,第20条规定:

“桥下空间在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利用的情况下,只能用于公益用途,且不得收取费用。”

市城管委:以前因为没有这方面的法规,所以桥下空间使用情况较复杂,经营性的、公益性的,非法占用的情况都有。下一步,他们将对全市桥下空间使用情况进行摸底并上报,之后根据市里统一部署开展工作,逐步对桥下空间进行清理。

目前,除跨长江的几座大型桥隧外,我市中型以上桥隧的安全监测采取的主要是定期体检的方式。《条例》第15条规定:

“新、建、扩建中型以上或特殊结构的城市桥隧,应同步建设安全信息监控管理系统,实现检测自动预警,规定期限内完成安装。”

桥梁处袁新昌处长:装上它后,“体检”就变成了实时的、动态的,能让问题第一时间被发现并处置,防患于未然。

市城管委:已招标,今年将完成市内25座中型桥隧“动态体检器”安装;明年,40座中型桥隧全部安装完毕。

毁坏桥隧?最高罚10万

《条例》提高了处罚标准,细化了处罚情形。比如,以往对于处罚超重车,不管超重多少,只有一条处罚标准。以后,将按照超重比例的不同,分情况进行不同处罚。

处罚金额上,擅自从事可能影响城市桥隧安全的爆破、取土等作业,情节严重的,可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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