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曌青记者马辉)今年,又有40801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工商部门昨天提醒:企业要及时“年报”,以避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按规定,企业出现四种情形,就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是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信息;二是企业未按照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三是企业公示信息隐瞒了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四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企业。根据这一规定,武汉市工商局从2015年起,开始将违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截至今年7月27日,我市累计有79425户企业,因为没按时公示“年度报告”,而被列入“异常”;因企业未在登记的住所开展经营,无法联系而被列入“异常”的有22990户。
据了解,企业进入“异常”后,将会受到诸多方面的影响。有不少企业就是在进入“异常名录”、被工商部门亮“黄牌”后,失去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和评先的资格,或者是在银行的贷款受到了影响。
而列入“异常”满3年的企业,将被依法列入“黑名单”。“黑名单”的企业5年内无法申请修复,并会成为重点监管对象;企业在“招投标、经营许可、申请银行贷款”等方面会受到限制;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也将在3年内,不得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被授予荣誉称号等,甚至,坐飞机高铁、出国旅游、进行高消费等,都会受到限制。
此外,为方便企业注销企业,目前,武汉市工商局已启动“简易注销模式”:原来注销企业需交7份资料,最短要99天,现在只要交4份材料,45天就可注销企业。
(武汉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