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财务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7-07-31 07:20:00 来源:汉网

本报讯(记者汪甦通讯员陶涛齐阳杨华)记者昨从市纪委获悉,因5人违规报销有线电视收视费,一名分管财务的正处级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黄某某,60岁,中共党员,2012年8月任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正处级干部,2014年被安排分管财务工作,对财务上的各类开支进行审核把关。

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区人大常委会5名退休干部持个人有线电视收视费发票到单位报销,黄某某签字审核同意,5人共计报销有线电视收视费1464元。办案人员说,“黄某某身为党员干部,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错误。”

(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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