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类毕业生落户可以“网上办”
2017-08-01 07:20:00 来源:汉网

本报讯(记者杨蔚通讯员王威陈龙王静文)今起,七类毕业生足不出户就能网上办落户,只要在“武汉公安云端窗口”(网页版)和“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手机版)上办理,只需4步!

自今年5月,武汉市公安局推出户口新政以来,共办理大学生落户2.6万余件。为了让大学生“少跑腿、少证明、少排队”,此次该局又研发2个网上办事平台,让大学毕业生足不出户,就能网上全流程办理落户手续。大学毕业生只需通过网页版或手机版办事系统网上申请,扫描上传证明材料,窗口民警就能网上受理审核、邮政快递寄送“准迁证明”。

1.在汉创业就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2.毕业3年内在汉创业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3.毕业超过3年在汉创业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4.在汉创业就业非普通高校毕业生

5.中专(技校)毕业生

6.学生(人才)集体户滞留人员

7.本市生源学生回原籍

哪些毕业生可以网上办落户

1.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拍照或扫描上传相应落户需提交真实材料,并将电子档网上提交。

﹃网上办﹄4步骤

2.

接收审核信息

公安机关自受理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电子卡包”APP推送消息告知结果。

怎么“网上办”

3.

1.使用手机“电子卡包”APP或“支付宝”APP扫描“武汉公安云端窗口”网站授权登录二维码后,通过网页版办理,网址(http://ydck.whga.gov.cn)

2.搜索并关注“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办理

选择领取方式

网上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选择邮政快递寄送或现场领取。

4.

办理

落户

手续

(1)市外迁入的,凭《准予迁移证明》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后,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移证明》、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核发《户口簿》、申办身份证;

(2)市内迁移的,持《入户通知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核发《户口簿》、申办身份证。

留住百万大学生

制图洪菊华

(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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