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4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公共图书馆法、刑法修正案(十)、关于修改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常委会组成人员149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增加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关于增加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的决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了其他任免案。
(武汉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