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企业签字现场通讯员董德禹摄
共享单车解决了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受到政府认可,市民热捧,但投放过多,骑行不文明、停放不规范问题日渐突出。昨天,在汉的三家共享单车企业,在武汉市城管委召集下,共同签署《共享单车武汉宣言》。
会上,摩拜单车、小黄车、哈罗单车三家企业表示,将对共享单车乱停问题“动真格”,设立禁停区域,通过定位手段,对违停用户先作提醒。经过一段时间的过渡后,还将对继续违停的车辆启动“无法上锁”的指令,并配合实施相应的扣信用分等措施。
另外,针对部分单车用户乱停乱放、抢机动车道等不文明的使用行为,市城管委专门制作了动画宣传片,片长约1分钟,用的是年轻人喜闻乐见的游戏表现形式。近期,该宣传片将展示在城管委网站、官微上,也将在街头各路口的大屏幕展播。记者张全录通讯员董德禹
武汉市共享单车停放标准
1
非机动车停放区设置在位于盲道与路缘石之间或人行道中间地带的,车辆标识的车头统一朝向车道。
2
非机动车停放区设置在靠建筑物边时,车辆标识的车头朝建筑物方向。
武汉市共享单车禁停区域
1.宽度3.5米以下以及设置停放区后不满足行人通行的最小宽度要求的人行道,禁止停放单车。
2.城市轨道车站出入口地面亭平台前的踏步前缘10米以内的人行道,禁止停放单车。
3.公交中途站站台路缘线5米以内的人行道。
4.人行道斜坡、人行横道线等两侧各5米范围内的人行道。
5.消防设施半径5米范围内的人行道。
6.路口范围内(交叉口转角缘石曲线内以及距转角缘石曲线端点外15米范围)的人行道。
7.无障碍设施、盲道以及两侧各0.25米范围内的人行空间。
8.坡度大于4.0%的人行道。
9.水管、电缆、燃气等地下市政设施工作井半径1.5米以内的人行道。
10.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轮渡站、医院、学校、文体设施、较大商业设施、旅游区等人流较密集的场所主出入口门前两侧各10米范围以内。
11.机动车桥梁、隧道出入口50米范围内。
12.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出入口。
13.影响沿街商铺正常经营或影响沿线单位的人员、车辆进出的空间。
14.积水、排水不畅或危险边坡的人行道。
15.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桥梁、隧道等。
16.未设置专用非机动车道的城市快速路。
17.相关部门划定禁止自行车停放的路段。
(武汉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