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石伟)“我现在已经不敢回去上班,见人时感觉自己没穿衣服一样。”昨天,王小红(化名)告诉记者,她打工的那家美容院,将她的“露臀”视频在微信群里传播,让她产生严重的心理负担,至今不敢出门见人。
王小红告诉记者,她在一家名为“滢美人”的美容会所打工。上月中旬,她趁空闲带两个新人培训手法,自己充当练手的模特。“需要脱掉衣服,由技师在背上按摩。店长进来说要拍视频,作为向公司汇报的材料,我同意了,但是强调不要拍到隐私部位。”
“培训结束后,我下班回家,才发现这些视频被直接传到了员工微信群里。视频中把臀部赤裸裸地拍了出来,当时有员工在群里认出了我,还提醒群里有男士,发这样的视频不太好,店长却继续连着发了好几条。微信群里有好几十员工,有人还在微信群里胡乱调侃、评论。”
王小红说,这评论让她非常羞愤,就质问拍视频的店长。“店长说这些不算隐私,并且是我同意的,这种态度叫我很生气。我是同意拍视频,但不同意拍隐私部位,更不同意将隐私部位发到群里。”
王小红说,因为气愤和羞愧,第二天就辞职了。“店里一直不承认有过错。”
昨天,记者在东西湖区“滢美人”美容会所采访,一位姓魏的女负责人告诉记者,确实有王小红所说的这件事,但店方不存在过错。“培训过程要拍视频,事先她同意。她找我说的时候,我在微信群里跟她道歉了,她不接受。为了避免视频传播,微信群已经解散,找不到道歉的记录,我们并没有侵犯她的隐私。”
武汉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嫣介绍,公民享有隐私受保护的权利,未经同意,将公民个人身体私密部位拍摄并公开传播,涉嫌侵犯公民隐私权。“王女士同意将培训过程拍摄,但不代表同意对隐私部位也进行拍摄。拍摄到隐私部位,并在微信群里传播,都需要事先经过当事人同意。如果店方认为是本人同意,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否则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礼道歉和经济补偿。”
(武汉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