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超标 违规报账
2017-12-04 07:31:00 来源:汉网

一街道民政办负责人受处分

本报讯(记者汪甦通讯员陶涛齐阳李娜)3日从市纪委获悉,一街道民政办负责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叶方凯,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3月任新洲区双柳街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科员,2012年8月至今负责双柳街民政办全面工作。

2016年度,双柳街民政办违规接待用烟10510元,并将接待用烟费用以因公租车的名义用租车发票报销入账。另外,街道民政办还存在违规报销租车费用问题,涉及违规报销租车费用人员7人,违规报销租车费用17730元。经立案调查后,违规报销租车费用人员已于2017年4月全部清退违规报销车费。

叶方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超范围接待用烟,管理不到位、把关不严,致使本单位发生违规报账现象。叶方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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