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奖励千万元
2017-12-11 07:25:00 来源:汉网

为促进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昨日市人民政府出台加快武汉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在支持打造旅游品牌、推进旅游国际化、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优化旅游用地机制、支持各区大力发展旅游业等方面给予优厚的奖励。

鼓励打造国家级旅游品牌。对成功申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支持打造行业经营品牌。对排名进位和新进入全国百强的旅行社,给予奖励;对新评定的五星级旅游饭店,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支持打造特色旅游品牌。对体现本地历史文化特色、具有较强影响的大型实景演出旅游项目,年接待人数超15万人次给予演艺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鼓励招徕国内外游客来汉旅游。凡组织国外游客游览A级收费景区并停留2天1晚以上,全年接待人数超过1000人次,按接待总量较上年度增长和幅度以每人次80-100元标准给予奖励;对组织港澳台地区游客来汉旅游,根据接待规模和增长幅度,给予奖励;对组织市外游客来汉旅游,年度游客总量在全市排名前三的旅游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50万元。

支持旅游码头和游轮母港建设。对新建并在武汉注册登记的五星级游轮,以武汉为母港,经营1年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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