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邓)停课不退费,健身会员合同藏多条“霸王条款”,工商部门接投诉后,为12位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
3月12日,硚口区工商(质监)局接尹女士投诉称,去年9月她在中山大道一家健身馆花3900元办了一张健身卡,如今尹女士要去外地,所以要求将没用完的余额退现金,但遭到拒绝。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健身馆的会员合同中存在停课不退费等多处“霸王条款”,涉及的投诉另外还有11起。在约谈该健身馆负责人后,执法人员对合同中排除消费者权利、扩大合同提供方权利的格式条款提出了11条修改意见;同时要求他们主动退还消费者余款,为12起投诉的投诉人共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
(武汉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