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晨报讯(记者廖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以申请公租房保障。11日从市房管局获悉,我市发布《武汉市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保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从7月11日起至8月9日,进行为期30天的征求意见。
该办法明确指出,在本市中心城区注册登记的用工单位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公租房保障,保障方式为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拟按照每人每月240元的标准进行公租房租赁补贴,补贴领取累计时长不超过36个月。
每人累计补贴不超过8640元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征求意见稿内容,今后,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时,应当按规定提交身份证明、租房证明、社会保险、公积金缴交证明等相关资料,由用工单位核对汇总。
在补贴标准上,申请人每人每月可拿到240元(住房建筑面积24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10元/月)。时限上,领取补贴时间累计不超过36个月。按照这个标准和时限计算,外来务工人员每人累计补贴额度不超过8640元。
据了解,住房租赁补贴将按季度核发,自发放《补贴发放通知书》次月起计算。每季度第一个月核发上季度住房租赁补贴。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本年度第四季度住房租赁补贴的核发。11日下午,从孝感来汉务工的张先生表示,相对于公租房实物配租,领取租房补贴,根据工作地点租房居住,更便利和人性化,这个政策值得点赞!
骗取补贴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此次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也对相应弄虚作假等情形进行了规避。今后,我市房管、人社、公积金部门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推送外来务工人员缴存社保、公积金的相关信息,房管部门将定期核查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住房情况。
对于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请要求的,将及时注销相应的保障资格。如果外来务工人员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住房租赁补贴资格的,房管部门应取消其补贴资格,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其中,外来务工人员采取虚报瞒报个人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等手段骗补贴资格的,将被记入个人信用档案,主管部门5年内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武汉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