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晨报讯(记者姚传龙)误将半年工资存入他人银行卡,工地保洁员很发愁,该如何要回自己的9500元。
9月18日下午3时许,62岁的王师傅到武汉市和平大道的一家银行,手持9500元现金和自己的工资卡到柜面存款。在工地上当保洁员的王师傅,每月赚1500元。
当时,王师傅的包装袋里有两张银行卡,一张是王师傅的工资卡,另一张是王师傅2月份捡到的,他没太在意,一直放在包装袋内。
两张卡同属一家银行,王师傅从包装袋内取出一张银行卡,与9500元现金一起交给银行工作人员。
银行工作人员介绍,接到王师傅的银行卡时,柜面工作人员询问王师傅银行卡是否为其所有,王师傅的答复是“银行发给我的”。
柜面存款不需要输入密码,存入现金后,柜面工作人员将相关单据拿给王师傅签字,签字后银行工作人员发现,王师傅所签姓名与银行卡开户人并非一人。王师傅这才意识到,9500元现金存错了银行卡——没仔细核对,他不小心将捡到的那张银行卡递给了工作人员。
9月20日,在和平大道事发银行门前,王师傅又一次来到这里,寻求解决方案。
银行工作人员证实:王师傅确实将9500元钱存入到他人银行卡内。“事发后,我们和银行卡的所属人试图取得联系,但对方电话未能接通。”对于如何处理,工作人员建议王师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银行方面在合法范围内全力配合。
“用户在存款时,实际上与银行存在合同服务关系,客户出现错误,可以要求银行提供必要的帮助。”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何龙律师解释,所谓的必要帮助,就是提供银行卡所有人的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他说,在现实生活中,金融服务机构为了保护客户个人信息安全,通常不会将其告知他人,这无可厚非。“通常情况下,王师傅首先可以向银行求助,请求银行居中协调对方还款。”
“如果收款人未归还,转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何龙介绍,金融机构偶尔也会要求法院的调查令,这时转款人需要首先对金融机构进行起诉,获取收款人信息,然后再通过第二场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钱款。
目前,在记者协助下,王师傅正联系律师,欲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自己的钱。
(武汉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