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逆行追逐致一死,嫌疑人不认罪
2019-02-25 07:38:00 来源:汉网-武汉晨报

武汉晨报讯(记者梁爽通讯员周晶晶李庆贺)狭窄单行道上,两司机逆行上演追车大戏,撞倒一辆电动车后,不管不顾,继续追撵逃离,致一人死亡二人轻微伤。到案后,两嫌疑人均不认罪,检察官借助技术手段补充7份鉴定,推翻辩解。记者获悉,两人终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

2016年8月6日22时许,位于武汉市江岸区的京汉街依旧喧闹,不少市民开车到此处的小餐馆和小吃店吃夜宵。因为是单行道,路两旁又停满了车,本就不宽的街道更显狭窄。突然,两辆小轿车一前一后,互相追逐着快速驶进路口,吓得路人慌忙躲避。“嘭”!在撞倒左侧迎面驶来的一辆电动车后,前面那辆车仍未刹车,紧接着又撞向右前方正在停车的红色小轿车,将其撞开十几米远,随后加速转弯逃离,紧跟其后的蓝色小轿车从电动车上倒地的妇女身上碾过,继续穷追不舍,很快没了踪影。民警闻讯前来,倒地妇女送医后经抢救无效身亡,另有两名从红色小轿车上下来的乘客因躲避不及受伤。

到案后,两嫌疑人陈某和张某极力辩解,张某更试图否认自己是后车驾车者。针对后者,警方运用人脸识别和轮廓对比技术,通过精密分析,确定张某就是后车司机。

由于嫌疑人的主观状态关乎到罪名的认定,受案后,承办检察官高之立非常慎重:“从已有的鉴定结论来看,两车通过事发路段的车速大概是40-50码,但此案事发路段位置特殊,不仅道路狭窄,而且人员、车辆密集,以这种速度在上面追逐竞驶,是具有相当危险性的。”

为证实自己对罪名的初步判断,高之立找到专业鉴定部门,选取不同时间节点作出7份鉴定。综合补充的鉴定结论和自己的观察分析,高之立认为,两名嫌疑人明知在驾驶路线上追逐竞驶具有高度危险性,依然不管不顾,实施该行为,导致两次发生事故,主观上具有危害不特定多数人人身安全的故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017年5月,武汉市检察院以该罪名将陈某和张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开庭审理,认可检方指控的全部事实和提交证据,分别判处二人11年和10年有期徒刑。陈某不服上诉,日前从武汉市检察院获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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