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晨报讯(记者舒翔宇通讯员揭兴旺)武汉首例还树案判被告补种130棵树,昨日,司法工作人员专程到事发地——新洲区仓埠街朱家湖堤边检查,发现不仅130棵罚种树苗全部成活,受罚者还多种了50棵树苗以示悔意。
受罚者邱某,44岁,2006年起承包仓埠街朱家湖养鱼,湖西堤上有75棵意杨树,落叶入湖影响养鱼。2018年1月,有人找到邱某买树,邱某未征得意杨树所属单位同意,私自将75棵意杨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两男子。去年2月9日,两男子盗伐意杨树时,被新洲区森林公安分局民警查获。
去年7月底,新洲区人民法院以盗伐林木罪判处邱某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执行,处以罚金5000元;同时责令邱某自判决生效次日起1年内,在朱家湖西边堤坝上使用林业部门指定的树种补栽130棵树苗,并保证成活;伐树两男子已另案判刑。这例“毁绿补种”刑事判决在我市尚属首次。
昨日,记者随司法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补种情况时,看到湖堤小路两旁种植着两排小树苗,绵延300余米,去年被盗伐的意杨树桩上也长出新苗。经新洲区仓埠街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金文婷逐一检查,邱某补种了180棵树苗,椿树、意杨树各90棵,全部成活。
(武汉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