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中心
22年的“双岗”没了
1995年1月3日,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正式成立。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和政策,统一组织和指导全国足球运动项目的发展,推动项目的普及和提高,通过发展必要的经营活动,为本运动项目的发展积累资金。
在2015年3月,《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正式对外公布,其中有一条就是要求足协与体育总局脱钩,不设行政级别。方案中强调,足球改革将改变中国足球协会与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组织构架,中国足球协会与体育总局脱钩,在内部机构设置等方面拥有自主权。
如今,随着足管中心正式撤销,管办分离终于实现了。
管办分离
预留的“退路”没了
根据足协规定,原足管中心干部进入足协后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签约后,这些足管中心干部均由原事业单位编制集体转入社保。也就是说,在足协工作的原足管中心干部不可能再返回足管中心。
足管中心为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这也使得足球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人员分流纠纷。根据相关指示,一部分中心工作人员进入体育协会工作,而另一部分则进入中国奥委会工作。
或许是有了足管中心改革的经验教训,在篮球管理中心等其他项目中心的改革中,都提出了保留管理中心机构的要求,“一旦改革效果不好,还能重回管理中心”。
该管还管
说好的“自由”没了
管办分离后,国家体育总局是否完全不能插手足协的事务?5日,国家体育总局新闻发言人接受采访时表示,体育总局将本着尊重足球运动发展规律和中国国情的原则,对出现的大规模海外并购,俱乐部烧钱现象严重,外籍球员收入过高,不重视青训,只注重短期成绩忽视长远发展等问题进行综合施治;并建议中国足协采取相应措施。
发言人表示,用好规则和政策杠杆鼓励长期培养本土球员,是体育总局和足协都应该做的事。比如:通过调整联赛积分计算的方法,引导俱乐部增加本土球员的使用。调节、抑制高价引援,合理限制球员过高收入。加强对俱乐部财务审查和监管。统一俱乐部的财务账户,将俱乐部作为独立主体看待。对于严重资不抵债的俱乐部,坚决清除出职业联赛。设置俱乐部购买球员及球员工资资金支出上限,抑制非理性投入,研究制定对俱乐部超高引援投入实施按比例收取足球发展基金、用于青训等措施。
1月5日,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管辖事业单位申办事项办结通知显示注销。这意味着,中国足协与国家体育总局脱钩,成为独立的社团法人,中国足球实现了管办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