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
2017-02-18 06:48:00 来源: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应理)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表示,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文进行了修改,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

据介绍,目前资本市场上再融资暴露出一些问题,急需调整:一是部分上市公司存在过度融资倾向,有些公司脱离公司主业频繁融资,有些公司炒概念;有些公司募集资金大量闲置,频繁变更用途或者资金脱实向虚。二是非公开发行定价机制选择存在较大套利空间,广为市场诟病。

监管明确的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二是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三是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武汉某私募公司张经理点评,上述消息应该算是利好。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一直让市场中人担心。数据显示,2016年沪深两市以定向增发为主要方式的再融资超过1万亿,再融资额度达历年新高。与此同时,再融资也滋生出一些不良现象,不少大股东疯狂套现,被股民称为“清仓式减持”,将抛压和包袱甩给了投资者。今年监管层对再融资严格审核,将在一定程度拧紧市场“资金漏斗”的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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