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着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对“微腐败”和“蝇贪”的查处力度。”昨天,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光骏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武汉市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表示,这是2017年的两大工作重点。
狠抓经济诈骗、金融骗局
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共批捕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810人,起诉3629人,同比分别上升34%和64.4%。着力防控金融风险,批捕信用卡诈骗、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金融犯罪806人。依法办理了“e租宝”“盛世财富”等一系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批捕侵犯国有企业合法权益犯罪285人,起诉463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批捕侵犯商标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155人,起诉582人。
5年来,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422件184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要案36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6亿余元。积极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已追抓到案职务犯罪嫌疑人33人,其中追回境外在逃人员5人。成功劝返潜逃加拿大,被列入全国百名“红色通缉令”的犯罪嫌疑人蒋谦回国投案,在其外逃期间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追缴全部赃款1200余万元。
积极参与打击网络传销、网络赌场
注重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捕严重暴力犯罪6000人,起诉7594人;依法办理了刘建平等2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丁明兵绑架36名司乘人员案等一批重大刑事案件。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办理了涉案金额达2.8亿元的蔡穗斌等30余人网络传销案、涉案金额达5亿元的刘星星等人跨境开设网络赌场案。
更加注重保障人权。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9483人,决定不起诉1324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开展未成年人社会调查848人次,犯罪记录封存1134人,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955人次。
开展专项立案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污染环境等案件260件。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洪山区检察院办理了涉案金额达290余万元的康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硚口区检察院通过办案,为46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30余万元,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维护公正、履行诉讼监督职能
市检察院办理的武汉市工商局不服王某、林某某诉其行政强制措施违法判决申诉案,江岸区检察院办理的刘翔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分别被高检院评为“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和“保护知识产权十大精品案件”。
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218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86件,改判率为70%。
市检察院办理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执行异议申诉案,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并及时返还案外人财产,为当事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积极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支持、督促起诉279件。
更加注重化解矛盾。办理群众信访12282件次,妥善处理集体访、告急访36人次。2013年以来,为331名符合条件的司法救助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178.3万元。
记者林慧婕通讯员周晶晶
武汉市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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