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京
今天是“三八”妇女节,这个在百年前由芝加哥女工罢工平权所诞生的节日,近几年在全国市场领域正悄然发生着变化。在绝大多数商家的口号里,“妇女”这个词逐渐被淡出,随之演化出来的是“女王节”、“女神节”等新名词。在节日名称的演变过程中,不论是实体商家还是电商,一直在不断借势促销,力争将3月8日打造成“消费节”。
对于这样的趋势,有声音认为,“妇女节”的初衷是争取女性平权,但其原有的意义在消费主义的冲击下被逐渐消解,“性别平等”的内涵被“买买买”所取代,“她经济”掩盖了“她权益”。联想到“双十一”,种种节日都演变为“消费节”,都体现了一种庸俗化倾向。
商家提出“女王节”、“女神节”,主要是因为相较时代色彩明显的“妇女”,从投消费者所好的角度出发,这些称谓更加俏皮、入耳。不过,称谓本身只是一种形式,即使商家存在固有的牟利动机,但毕竟在商言商,作为营销策略,无论是打折促销还是对称谓的更改,都没有什么值得指摘的。
换句话说,就算多数商家对“妇女节”原本的内涵没有什么深刻理解,也无意对男女平权贡献什么力量,但只要经营行为诚信规范,让消费者,特别是女性消费者提升消费体验,乃至获得实惠,又有何不可?消费行为并无“原罪”,要把节日“庸俗化”的帽子扣给商家,恐怕并不公平。
另一方面,从“妇女节”到“女神节”的变迁,某种意义上也是时代发展的结果。与妇女节诞生时相比,如今女性的地位自然不可同日而语。当女性地位提高到一定程度,节日所关注的重点和过法发生变化,其实是情理之中。
实际上,女性消费能力的提升,并在这一天集中释放,同样是女性地位逐渐提高,乃至实现经济独立的一大表现。对女性消费能力的发现和挖掘,也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
总而言之,商业领域里“她经济”的蓬勃发展,与政府和社会对“她权益”的保护,应当是并行发展,而不是非此即彼。当然,对于某些领域依然存在的男女不平等、女性权益受侵犯的现象,需要相关部门一如既往地关注,并靠健全法规和制度及时纠偏。而这一切,也绝不仅仅限于某一个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