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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慕兰著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龙华警备司令部看守所
老板和资方代表们坐在我们对面,旁边还有不少军警,一则对工人代表进行威吓,二则保护资方代表。我们事先已经商量好,我以学徒工代表身份头一个站起来发言。
我个子矮小,就站在一张方凳上说:“我是学徒工的代表,我们学徒工进厂每天辛辛苦苦地干活,却连一点待遇也没有。我们家里都很穷,却还要我们每天自己带饭进厂给老板干活。我们要求老板给每人每月三块钱的伙食费。请老板们想一想,你们公馆里请来帮工的娘姨(保姆),吃、住公馆里,每月还有三块钱的工资呢!我们在厂里每天劳动十二个小时,吃自己带来的饭,却每月连三块钱的伙食费都不发,有道理吗?我们名为学徒工,但实际上根本没有学技术的机会。有些学徒工在厂里做满了三年,甚至五年,却始终不让她们学挡车纺纱的技术。我们要求今后应改为进厂第一年先做清洁工,第二年开始学技术,第三年就可以转正当正式工。第三个要求是,反对工头欺负我们妇女姐妹,反对工头随意打骂、侮辱女工。第四个要求是反对进出厂搜身制度。我们在厂里进进出出都要被搜身检查,难道我们工人是贼骨头吗?还有……”
没等我把条件讲完,在旁的军警就一拥而上,把我们八个工人代表都抓走了,押进了停在茶园外面的汽车上。围在茶园外面的工人群众大声呼叫抗议:“不许抓人!”“放掉我们的代表!”“不放掉我们的代表,我们决不复工!”纷纷拥上来不让开车,却被大批军警拦住了。我们八人虽然被捕,但亲眼看到群众是这样大力地支持着我们,心中感到很光荣。
被捕的第一天在南市区公安局关了一夜。第二天就被转押到了龙华警备司令部看守所,这里是关押政治犯的地方。我们八个女工被关在一间大牢房里,睡的是像北方的火坑那样的大通铺,窗户很高,在里面根本看不见外面。
这里原先已关有一个女犯人,她的丈夫因犯了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她受株连被一起抓了进来。关了一段时间本可以释放出去,但她不愿出去,请求看守所长让她仍旧留在监狱里照看丈夫,同时给看守所的士兵和犯人们洗洗衣服、缝缝补补的,居然得到看守所长的“恩准”。
我们问她为什么不出去做娘姨,帮人家做家务,总要比关在牢里自由得多。她说:“你们不知道,做娘姨要通过职业介绍所,是要有保人的,谁会做我的保人,又有谁会要我这样的犯人老婆去做家里的娘姨呢?在这里给士兵和犯人们洗补衣服还可以赚一点钱,改善一下自己和丈夫的伙食哩!”我们听了都很同情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