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金振强摄
王先生:我是蔡甸人,在一家单位做锅炉工,从1995年就开始做,做了20年,没有正规的劳动合同,只偶尔签了几次劳务协议。在2015年的时候,我突然大病一场,跟单位请假后住院了十几天。出院后,单位也不管我。我已经70多岁了,现在向单位索赔,找到了劳动仲裁部门,劳动仲裁部门说,60岁以上老人的劳动关系不适用于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而且之前我也没有劳动合同能证明我之前的劳动关系。我该怎么办?
法官:王先生想要维权,必须先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若劳动仲裁部门不予受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林慧婕通讯员李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