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审核申请人材料就签字 致4人违规领取廉租房补贴
2017-03-27 13:05:00 来源:武汉晚报

未审核申请人材料就签字

致4人违规领取廉租房补贴

街道干部被党内警告

本报讯(记者王雪通讯员段晨晨范真怡齐阳)昨从市纪委获悉,一名街道干部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4人违规领取廉租房补贴1.5万余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6岁的丁某某2014年3月任黄陂区某街道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党支部委员,负责廉租房申报工作。

办案人员介绍,2010年8月,街道某站工作人员朱某某等4人申请办理廉租房补贴,丁某某作为具体经办人,没有掌握4人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超过区城镇常住户口住房租金补贴保障标准的情况,仅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口头描述,就在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并上报区房产中心审核。

同年10月,朱某某等4人开始领取廉租房补贴。2014年至2015年,区房产中心发现其中一人买了商品房,另外3人涨了工资,陆续取消了他们的廉租房补贴。

2016年,我市运用大数据检查监督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街道发现了4人违规领取廉租房补贴的问题。

“丁某某身为党员,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朱某某等人违规领取廉租房补贴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4人退回了全部违规收益,并作出书面检查。”办案人员说。

利用职务之便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村支书被开除党籍

本报讯(记者王雪通讯员段晨晨齐阳)昨从市纪委获悉,蔡甸区一名村支书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被开除党籍。

办案人员介绍,51岁的余某某2013年8月至今,任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在开展农村道路照明设施建设工作中,余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96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余某某身为基层党员干部,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被开除党籍。”办案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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