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付豪)市民在逛珞喻东路长山市场发现几家商店竟在卖酷似人民币的冥币(详见本报3月25日05版报道)。此报道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昨天上午,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货币金银处和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联合执法,在长山市场收缴了几家店铺和几位流动摊贩正在售卖的“仿人民币冥币”,询问了售卖者进货渠道,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货币金银处工作人员介绍,生产和售卖“仿人民币冥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以及“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规定。如果违反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正对“仿人民币冥币”的生产源头进行摸排。
执法人员查缴仿人民币图案的冥币记者杨涛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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