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我家爹爹1996年去世的,2005年婆婆办了遗嘱且公证了:把她的遗产给她孙子,就是我儿子。爹爹留下的房子一共88平方米,他们一共有5个子女。去年,婆婆也去世了,这套房子是不是婆婆占一半,剩下的一半由5个子女加婆婆平均分?也就是说我儿子不仅可得到房产的一半,还能得到剩下一半的六分之一?
法官:是的。依据继承法,爹爹去世后,婆婆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婆婆将其个人享有的二分之一份额的房产和继承的份额将其遗赠给你儿子,是有效的。
记者林慧婕通讯员李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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