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齐短板才能杜绝消费陷阱
2017-04-03 09:34:00 来源:武汉晚报

杨京

时事快评

日前,《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修改稿对预付卡发放、金额、时效和退款条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如预付卡单张限额不得超过一千元,并增加了退卡须退还利息等内容。

近年来兴起的预付卡消费,对于商家来说,有利于在短期内积累起大量资金,并显著增加顾客的粘度。而对于消费者而言,购买预付卡比按次付费更加方便快捷,并可享受一定的折扣优惠。

这样的特征,让预付卡消费在日常性消费的行业中迅速流行。但在现实中,有关的争议却屡见不鲜。比如买卡容易退卡难,比如某些商家收够钱后卷款“跑路”。之所以成为“消费陷阱”的温床,很大程度上在于这种交易方式存在的短板。

在常规的消费模式,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中,消费者手中的钱就是与商家议价的“筹码”。而预付卡消费中,消费者一旦缴纳预付金额,手中的“筹码”也随之交出,交易后期的主动权几乎完全掌握在商家一方,双方的契约关系十分脆弱。

长此以往,不仅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这一模式本身的发展也会受到打击。这种局面下,只能依靠法律法规的形式,补齐此模式的“短板”。

纵观正在审议的修改稿,其中的规定几乎条条切中关键点。比如有关预付卡限额的规定,就极大地降低了商家“卷款跑路”所造成的风险。同时,将商家这一行为明确为“欺诈”,也有利于消费者后期的维权和追回损失。

除了法律条款之外,配套的措施也要跟上,比如畅通投诉渠道、加强监管落实力度等。一言以蔽之,为消费者保驾护航,对商家形成制约,才有望终结预付卡消费领域丛生的乱象。江苏省所做的尝试,确有推广的价值和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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