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妈妈要“有所不为”
2017-04-04 10:09:00 来源:武汉晚报

她说

本报记者郭丽霞

继“你是你”、“你妈是你妈”各种奇葩证明之后,最近,山东淄博一大妈要求派出所开具的“正经工作证明”又火了。

据媒体报道,这位大妈的儿子去南方打工,带回来一名女友准备订婚。该女孩长得太漂亮,打扮得花枝招展,冬天还穿裙子,晚上毫不避讳地跟男友同住一屋,让大妈觉得她很不正经。

大妈语重心长地对儿子说:“咱家条件一般,你长得也普普通通,这么漂亮的姑娘怎么可能愿意跟你?我看她以前要么是给人当情妇的,要么是干不正当职业的,你这是给咱家领回个妖精来。”

准婆婆把未来的儿媳看作“妖精”,苦劝儿子悬崖勒马回头是岸。我脑海里瞬间奏响了《西游记》“”登登等登瞪登等登“的音乐,并脑补出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场景:“妖怪,吃俺老孙一棒!”

大妈这一奇葩的举动自然引发了网友的各种吐槽。有人觉得,冬天穿短裙、跟男友同住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大妈小题大做、有失偏颇。有人更感叹,女人找老公,不要找比自己丑、比自己条件差的,因为没人承你“下嫁”的情。

其实抛开婆媳这种天然敌对关系不谈,在子女的婚恋问题上,中国妈妈向来都习惯横插一杠,想要“老有所为”。可是以“长得太美”为由一票否决准儿媳的,这也是前无古人了。

美女无罪,怀璧其罪。自古以来“红颜祸水”的说法,只不过是男人的遮羞布与挡箭牌。而同为女人的准婆婆认同这种说法,似有“羡慕嫉妒恨”的嫌疑。

即使她的顾虑有自己的道理,也无法掩饰,她对儿子家庭教育的失败:因为一个成年男性,是具备基本鉴别能力,能够规划好自己人生和婚姻的,不需要任何人越俎代庖。

曾经因工作原因,帮一对男女牵线搭桥。女孩条件很好,也并不挑剔,介绍人给我的是男孩妈妈的电话,说男方的婚恋问题由他妈全权代理。我将女孩的基本情况如实向男孩妈妈“汇报”以后,老太太拒绝让儿子跟她见面,说:“她有车有房,我家也有,不稀罕。”电话里,我无言以对。

中国许多大龄未婚青年无法走入婚姻,一个很大因素来自于想要替他们包办婚姻的父母。理智的父母,应该给孩子基本的信任,并学会尊重他的选择。父母的手伸得越长,子女的婚姻之路越艰难。

想让儿女有幸福的婚姻,中国妈妈首先要学会“有所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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