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慧婕通讯员李金星)摆酒结婚未领证,半年后女方自己去流产,然后失联了,男方能找女方要回彩礼吗?
王先生说,去年4月,他儿子跟一个姑娘结了婚摆了酒,但是两人没领结婚证。当时这姑娘未婚先孕,眼看着时间紧迫,他们就先把酒摆了,想着晚点领结婚证也不要紧。谁知道不到半年,这姑娘说自己怀孕期间生了病,吃过药,对胎儿不好,就自己去流了产,然后不见踪影。他们家再也找不到这个姑娘到底在哪里,结婚前,他们家出了6万元彩礼,现在他找到女方家要求退还一半,可是对方坚持一分钱不退,该怎么办呢?
新洲区人民法院旧街法庭庭长梅东洲法官解释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本案中,王先生的儿子与女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要求返还彩礼符合法律规定,但是考虑到王先生的儿子与女方已同居一段时间,女方怀孕后又流产的具体事实,可以适当要求退还一部分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