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女子被骗来汉结果财物被盗
2017-04-20 03:08:00 来源: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林慧婕通讯员王磊彭建超)顶着假名相亲,取得信任后偷走女方钱财。昨日,记者从汉阳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这位欺人又盗财的男子李某,因盗窃罪获刑一年十个月并被处罚金。

2016年7月,西安的文女士(化名)通过婚介所认识了自称做销售的男子“靳世春”。相处一段时间后,为了表示对文女士的诚意,“靳世春”主动提出要为她买一辆车。他声称在武汉认识熟人,可以低价买到新车,但文女士需自掏购置税和给熟人的好处费。

8月1日两人来到武汉,准备找熟人购车。来汉路上,“靳世春”不断询问文女士带了多少现金,到达汉阳时,还催促她又去银行取了一次现金。“靳世春”没有急着去买车,却带着文女士入住招待所,并让她赶紧洗澡换衣服。完全放松警惕的文女士放下装着现金的挎包便去洗澡,等她出来的时候“靳世春”却已不见踪影,包里的45000元现金和手机也被盗走,回过神来的文女士立刻报警。

经过侦查,“靳世春”是犯罪嫌疑人李某,曾有盗窃前科,汉阳警方随即将其列入网上逃犯。2016年9月,李某在西安被警方抓获。

检察官提醒,通过社交网站及婚介所等进行婚恋交友时,一定要认真核查对方真实身份信息,在接触交往阶段,也不该放松警惕,时刻注意财产及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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