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 问2
2017-04-22 05:50:00 来源:武汉晚报

她成了女版的高加林

我那次进城,去的时候搭乘了一辆拖拉机,回来的时候靠两腿,走了一天一夜,不知道迷了几次路,跌了多少个跟头,差点累死在路上,摔死在山里。但是,那一天一夜,我春风得意马蹄疾,我是吹着口哨迷路、唱着歌摔跟头的。

我回到家鼻青脸肿,但是我心花怒放。您一定奇怪了,进城灌了什么迷魂汤了,吃了什么脑残药了?我恋爱了,真的,就那次进城,18岁的我,和她确定恋爱关系,对象就是我去看的那位女同学,知青的女儿,姓吴。

她见到我,很高兴,领我到县城的一个国营饭店,吃了两个肉包,告诉我说,我喜欢你,心想你如果进城来找我,我将来就嫁给你。但是你要努力,要走出那个山旮旯儿,否则我的爹妈不会同意,他们好容易才回城,不可能再让女儿回到那里去。你不会当高加林,但也不能成为刘巧珍。

这个你能听懂吗?呵呵,我懂她的意思,她那是说作家路遥写的一本叫《人生》的小说,讲一个乡村青年高加林跟村主任的女儿刘巧珍恋爱的故事,高加林本来是个穷小子,跟刘巧珍谈恋爱是高攀,可高加林后来出息了,进城当了记者,为了前途就不要刘巧珍了。这个故事当时很流行,在我们这个小地方的年轻人中,几乎是人人皆知的。

小吴的意思其实就是要我有点出息,别成为男版的刘巧珍。从小吴这里开始,我大概就进入了与女人的纠葛人生。

那是1983年,我的18岁的初恋,事实上非常美好,特别是我们两个吃着肉包,谈着高加林、刘巧珍的爱情命运,憧憬着未来,此时此景,如果拍成电影,应该是很能拉高票房的故事情节吧。当然这份感情没有什么结果,我当年没有考取大学,就出去参军了,跟她通了两年的信后,某一天她突然就不回信了。我不服气,请假回去找她,她已经跟别人定亲了。她成了女版的高加林,哈哈。

她当时在县百货大楼当营业员。找到她时,我站在柜台外面,她站在里面,两个人打了一个招呼,然后就窘在那里,无话可说。过了一会儿,她说,来不及了,这事只能这样了,你要原谅我,是我爹妈做的主,而且我们也没有那么确定,那个什么关系,是吧。我说好吧,那我走了,回部队了。她说好的,有空经常回来玩啊。我头也没有回,心里羞耻而愤懑,大步地走了。

这件事我一直都没跟我爹妈说,他们还有我的亲戚都知道我在城里找了个对象,我不想让他们知道我被这姑娘甩了。一个男人,一个穿军装的,成了“刘巧珍”,被女“高加林”给甩了,在那个时代那种情境下,我的内心震荡是很大的。看起来,我没有受到这件事多大的影响,甚至一度还化愤懑屈辱为力量,激发了我很强的上进心。

丁捷著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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