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京
共享单车属“共享经济”,其最鲜明的特质在于:虽然短时间内被使用者形成“占有”,但并非是使用者的私产;它不仅仅涉及某个企业的利益,更是全体使用者的利益。
共享单车并不是“你占便宜我就吃亏”的零和博弈,只要秉承一定的规范,完全可能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反之,即使短时间内的效应并不明显,最终吃亏的也一定是全体使用者:一旦损耗超过一定限度,大家都没得用。
这个道理推而广之,小区内的健身设备、公园的石桌石凳、厕所的免费厕纸……种种公共资源都是如此。
既然是公共资源,使用者的公共意识,或者说是“共享素质”,无疑是最为直接的影响因素。具体到共享单车上,使用者多为他人考虑,加上对个人私心的摒弃,就是对这种公共意识的最好体现。
报道中的几位人物,他们的举动可能是有意为之,也可能是习惯使然,但都可以看做公共意识指向下的结果。要说他们的举动多么高尚,可能有过度拔高之嫌,所谓“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倒是恰如其分。
这八个字,正是对公共意识这一宏观概念的浓缩。这种意识的广泛习得和养成,不仅是共享单车蓬勃发展的保证,亦是城市文明建设道路上一道必须完成的课题,值得每一个共享经济的参与者思考和自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