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可自主评审 发文办证
2017-05-28 06:11:00 来源:武汉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徐丹陈维记者王雪)昨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全面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高校将自主开展评审,自主发文办证,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向全省80所高校下放教师职称评审权,即全面下放全省本科院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国家示范、国家骨干、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下放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向其它高等职业学校下放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中、初级评审权。各高校自主开展评审,自主发文办证,结果自主使用,政府相关部门不再直接组织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不再审批评审结果,不再发文办证。

同时,支持企业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畅通企业人才评审渠道。在我省注册登记3年以上,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才,符合有关规定的标准和条件的,不受户口、身份、学历限制,可以进行企业高级经济师专项评审。把企业的经营纳税、吸纳就业,个人对企业的规范管理、制度建立、项目推进等方面的指标作为主要评价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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