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喷雾男子被行政拘留10天
2017-08-22 07:12:00 来源:汉网

本报讯(记者郭佳谢冰林通讯员张祖华)20日晚上因不满地铁安检员提出的防狼喷雾剂不能带进地铁的要求,一男子将喷雾剂直接喷在地铁站厅,造成刺鼻气味扩散,多人咳嗽、流泪,身体不适(详见本报昨日04版报道),该男子被轨道警方行政拘留10天。

20日下午5点40分,在地铁2号线汉口火车站F安检口,安检员发现一对情侣的行李中有金属物品,经进一步检查发现是一瓶防狼喷雾剂。安检员向这对情侣说明喷雾剂不能带进地铁,但情侣中的男子情绪激动,坚持要带。双方僵持几分钟后,这名男子声称就是用完,也不给安检员。于是他对着站厅空中喷出气体,霎时整个F口全是浓烈的辣椒水的刺鼻气味,乘客们纷纷咳嗽不止。

事发后,地铁运营公司迅速报警,轨道分局街道口派出所汉口火车站警务室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该男子控制,并在第一时间疏散人群,协调站务关闭F口,同时打开排烟系统。20分钟后,刺鼻气味消散。

经对嫌疑人进一步调查,该嫌疑人姓方,江西九江庐山区人。方某称当时因为赶飞机急着去天河机场,当遇到安检员要将他携带的喷雾剂收走时心里不舒服。所以,方某想宁愿自己喷完也不给安检员,但他没想到将喷雾剂喷出去后会产生如此后果。

轨道分局街道口派出所民警卢正超介绍,男子认错时,流下了悔恨的泪。轨道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方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

“按照相关规定,不管是什么成分或材料,防狼喷雾剂的杀伤能力或者伤害能力都不能超过警用标准,也不能超过一般的管制性安保器材的标准。”一位公安民警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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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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