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爱华)60岁以上下水前先量血压,80岁以上恕不接待——《我市部分游泳馆对老年人设“门槛”》一文昨天见报(详见07版)后,引起了众多市民热议。大多数市民对游泳场馆的“限制”措施表示理解;部分老年朋友则认为设“门槛”是变相剥夺了老年人游泳的权利。专家建议:针对老年人游泳不要搞“一刀切”,应该“区别对待”,“变堵为疏”,让老年人“老有所乐”。
昨天,不少市民纷纷致电本报热线82333333发表看法。大多数人对游泳场馆设置“门槛”的措施表示理解。60岁的刘爹爹说,老年人游泳的危险系数相对较高,游泳馆提出“一定年龄以上必须有家人陪同”,一方面是为保障老人的生命安全,另一方面也是为避免产生纠纷。
也有老年人发出不同的声音。武昌的李爹爹表示:自己在一家游泳馆游了几年,感觉一直不错,新规定限制老年人游泳,“这不是变相剥夺了老年人游泳的权利么?”
市体育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国家对老年人游泳并没有作出统一的、硬性的规定,年龄不应成为分水岭,游泳馆若是怕承担相关责任,可以多配备救生人员及相关设备,加强安全措施,加强监督和提醒。
最近,国家体育总局公布了四项危险的体育运动,游泳排在首位。游泳馆给老年人设门槛,也确实是出于降低风险的无奈之举。对此,武汉大学社会学教授尚重生认为:针对老年人游泳不应搞“一刀切”,最好的办法是区别对待。年纪较大、身体尚好的老年人喜欢游泳,社会就应该为他们提供服务。体育监管部门可以作为第三方扮演“责任区分主体”的角色,协调老年人和游泳馆之间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变堵为疏”,才能使老年人“老有所乐”。
(武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