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闲置农房
签协议有讲究
本报请律师推出参考合同
市民可免费下载
本报讯(记者齐翔)租赁闲置农房协议该怎么签?昨天,本报聘请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杨柳林律师拟订了一份参考样本,市民添加武晚传媒公司“武汉生态生活”微信公众服务号,回复“合同”字样,即可免费获取,根据实际情况稍加修改就可以使用。
武汉市农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说,闲置农房租金比较便宜,但部分房屋需要整修,费用甚至超过租金。在这种情况下,租房者反而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有必要制定违约条款,减少因对方违约带来的损失。根据有关政策,市民下乡租赁闲置农房,所在村委会有望获得每户20万元的美丽乡村建设补贴。因此,租赁合同中可把村委会列为合同甲方之一,或作为鉴证方,约束房东的行为。
考虑到部分农房将用于经营,房东可要求租户“在自住或经营期间不得有涉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否则承担全部责任”等条款。
杨柳林律师说,一般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明确房屋权属和位置;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约定房屋附属场地和设施的使用权限;约定房屋用途;水、电、电信、宽带和物业费等费用支付的方式;遭遇自然灾害、政府拆迁等特殊情况下的处置方案;违约处理方案等等。
租赁协议中可以约定:甲方(房东)单方面中止租赁协议,需向乙方(租户)赔偿用于房屋整修的全部费用,并支付全部房租的3倍作为违约补偿。乙方需保留房屋整修过程中用于购买原材料和支付人工费用的凭证,交由村委会予以确认,作为处置双方争议的依据。
(武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