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可以获得在国内无法获得的代理资质(那时国内实行“代理许可证”制度,只有一些国营大企业才有此权利,中关村民营公司多是与境外合作才能拿到货,或者走私,信通就栽在这上面,金燕静锒铛入狱,让中关村太多的靠所谓“走私”赚钱的公司一时风声鹤唳),而过去与境外公司合作代理,通行规则是中间商留下至少15%的折扣,自己境外办公司,自由控制订货渠道,就能把那15%赚下来。
柳传志的第二步战略是,将公司业务由贸易领域延伸到生产领域,大规模地进入个人电脑的整合行业,在此基础上开发自己的电脑;第三步是进入香港股票市场,成为一家上市公司。这是个清晰的蓝图,能有这样清晰的蓝图在纷乱的市场可不容易,所谓雄才大略,至少大略是指这个。三十年,中关村的大多数公司都消失了,长盛不衰的有几家?做到联想这样的全球公司又有几家?
“大略”的三步走的第二步最关键,最富谋略,体现了柳传志的敢想,敢干,敢以蛇吞象的气度与野心。多年后柳传志兼并IBM并非没有“前科”,事实上这第二步就是一次蛇吞象的经历。
1987年的秋天是好秋天,哪年都好,但是那年似乎特别好,柳传志出院不久,再次南下来到深圳——境外电脑荟萃之地,回到北京的他带回三款电脑,交给总工倪光南领导的科研小组测试。研究人员一致认定其中一款名叫AST的兼容机质量最优,价格也便宜。
柳传志决定离开IBM,和AST公司签订代理协议。不是柳传志不喜欢IBM,太喜欢了,但那时还不敢想吞IBM,但想到了吞AST。当他拥抱AST时,就已经打定主意,未来取而代之,美其名曰:踩着巨人的肩膀前进。
注册了香港联想,联想很顺利且再无障碍地开始代理AST电脑。那时候中国电脑市场上只有四五个美国品牌,倪光南给AST电脑配了联想汉卡,AST电脑在中国市场上大行其道,时常脱销。AST在美国原只是一家小企业,因为联想而获得了成功机会,曾一度成为中国电脑市场中的霸主。当时电脑价格高得惊人,利润很高。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与AST的合作对联想电脑的发展意义重大。通过代理销售AST电脑,联想了解了电脑的内部构造,微处理器和各种组件之间的关系,培养了一批联想的工程师队伍,为联想20世纪90年代大举进军电脑领域奠定了基础。
1989年,总工程师倪光南在“香港联想”一间狭小的实验室里埋头设计联想自己的“286样机”,与三个助手一起熬夜,希望继汉卡之后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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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肯著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武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