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出现旅行社收取游客出境游保证金不能按约退还、售卖旅游套餐不能履约、发行旅游单用途预付卡不能履约等情况。旅行社以极低套餐价格吸引游客,让游客先存钱后旅游,打着旅游的幌子敛财,当资金运转正常时,所有问题都被掩盖,一旦资金运作稍有不慎,资金链紧绷,游客集体上门退款,容易崩裂引发游客投诉和群体性事件。为维护广大游客合法利益,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防范市场风险,武汉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在此向广大游客、旅游经营者作出以下警示:
1部分旅行社捆绑销售两条线路(含)以上旅游套餐产品的行为,存在履约期限过长、游客预交费用数额过大等问题,极易产生资金风险,旅行社所缴纳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可能造成的游客损失。
2为防范旅行社经营旅游套餐(预付卡)旅游产品带来的市场风险,根据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精神,禁止旅行社一次性收取两条及两条以上旅游线路(即两个及以上报价旅游产品)的旅游费用。
3旅行社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完善旅游合同领取、回收制度,旅行社门市收取的团款必须及时交至旅行社总部。收取出境游保证金,必须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不得以现金或现金转账方式直接收取出境游保证金,不得要求游客将出境游保证金直接存入旅行社的企业账户或其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更不得将收取的出境游保证金挪作他用。
4发现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涉嫌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违法行为的,旅游主管部门将把相关情况和线索通报、移送金融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
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倡导游客理性消费
警惕旅游预付卡消费陷阱
武汉市旅游
质量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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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投诉电话:12301
(武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