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婆婆将小女儿告上法庭
2017-11-23 07:18:00 来源:汉网

本报讯(记者梁爽通讯员任保群)年过七旬的张婆婆到庭要求起诉她的小女儿,原来是“借名买房”引发家庭矛盾。昨天,从江岸区法院百步亭法庭获悉,在法官耐心做工作下,张婆婆已经当庭撤诉。

张婆婆与王爹爹共育有四个女儿。2002年,二老借用小女儿的名义购买了一套百步亭花园的房屋居住,并由老两口自行偿还贷款。2012年9月,王爹爹去世,张婆婆想卖掉现房换处新房住。2017年7月,小女儿将该处房产以135万元的价格出售,并以此款在百步亭花园重新购买了一套房屋,仍旧登记在自己名下。

今年9月,张婆婆起诉至百步亭法庭,要求确认已出售房产所有权,并要求小女儿将售房款135万元返还给自己。

法庭查明,原来小女儿售旧房购新房虽然是经过张婆婆同意的,但她未经张婆婆和其他子女的同意,擅自将新购房屋登记在了自己名下,由此引发家庭矛盾。

经法庭审理释明,张婆婆与王爹爹借名购买的房屋系夫妻两人共有财产,王爹爹去世后,其中归王爹爹所有的一半房产应由张婆婆和四个子女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因原房屋已经出售,基于减少诉讼成本、维护双方亲情的角度,承办法官黎赪建议原被告和在场的其他三个女儿,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加名手续,即将百步亭花园的房屋办理共有产权证,并确定每人按份共有的数额。张婆婆闻言满意撤诉。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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