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户口本也不能证明身份?
2017-12-14 07:25:00 来源:汉网

据《华商报》报道“中央三令五申要求简化为群众办事的程序,不得为难群众,为何你单位还要求群众办理户籍证明……”12月12日,一张落款为陕西省志丹县公安局顺宁派出所的证明,“怒怼”当地房管部门。

群众

户口本和身份证无法证明身份?

“我们带着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志丹县房管局办理廉租房手续,结果房管局要求我们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12日下午,在顺宁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的徐先生介绍说,下午刚上班,派出所的户籍室就有二三十人在排队开户籍证明。

徐先生说,户口本和身份证咋就不能证明身份了?

派出所

给个别群众提供了质询证明

12日下午,顺宁派出所户籍室郝生虎告诉记者,最近开户籍证明的群众特别多。他看到开证明的群众越来越多,就给个别群众提供了“证明”。

这张质询房管局的证明内容为:

该证明落款为顺宁派出所,加盖有志丹县公安局顺宁派出所户口专用章,落款日期为2017年12月12日。

郝生虎表示,他从事户籍工作有八九年了。近几年来,每年快到年底都有群众为住房问题开户籍证明。“要求群众开证明,不仅浪费群众的时间,而且他们开一个证明要两三分钟时间,需要核实户口本上每个人的信息,对于他们来说也是浪费人力。”

房管局

正在研究解决方案

12日下午,志丹县房管局工作人员解释说,申请廉租房是按照人口计算面积的。这一批申请者农村人口较多,户口变动较大,他们也分辨不出户口本上人口的具体情况,所以要求群众到派出所开具证明。目前,领导正在研究解决方案。

陕西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飞龙表示,群众持有的户口本就有法律效力,户口本上有人员变动信息,派出所也会有“注销、迁移”等标识。

“如果房管局还对个别人的户口本存在疑问,应该尽到自己的审查义务,而不应将这项工作全部转嫁群众来办。”

志丹县房管局:

中央三令五申要求简化群众办事的程序,不得为难群众,为何你单位还要求群众办理户籍证明?

户口本及其他有效证件就可以证明自己户口的真实性,不用公安机关再开具其他证明材料。

再次希望你单位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好文件精神,简化群众办事难、跑断腿、心伤透的无厘头和荒唐证明。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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