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武汉市积分入户第一批准市民在洪山区政务中心领到准迁证。图为第一位领证人方波
记者史伟通讯员应后威摄
本报讯(记者杨蔚通讯员陈龙王威实习生王静文)今年10月1日起,武汉实行“积分落户”。经过积分申请、审核、公示、复核等工作程序,1768人成为首批武汉“积分落户“准市民。18日是他们上户口的第一天,武汉警方共发出准迁证493张。
昨天上午9点,市民方先生拿到了洪山区“积分入户”的第一张《准予迁入证明》。高中学历的方先生老家在湖北仙桃,在武汉从事建筑效果图工作已经10余年,由于各项条件限制,一直没能成功入户。得知“积分落户”政策后,方先生立即准备好了相关材料。
16日,方先生通过短信提醒得知,周一便能到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积分入户手续。为了能一早拿到《准予迁入证明》,方先生早上7点就来到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等候。“我的总积分是146.83分,其中缴税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分别加了35分和30分。”方先生说。
接下来,方先生只需要在40个工作日内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下户口,再持准迁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上户口,就能拿到武汉户口。
此次“积分落户”申请人共2356人,申请通过率达75%。在本次办理积分入户的1768人中,总积分100分以上的超过了千人。2017年度通过积分入户可办理户口人员总数中,申请落户中心城区的1496人,申请落户新城区、开发区的272人。
在市民申请“积分落户”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武汉市治安支队人口大队民警提醒市民,申请“积分落户”时,要确保居住证在有限期内,如果是租房,则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学历认证需要在10月1日之前完成。同时,由于技术职称指标涉及内容广泛,请市民看清要求,准备好相应材料。
可办理积分入户人员,请于2017年12月31日前到申请受理窗口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在窗口申请的,应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积分入户受理回执单》和积分申请材料复印件,经核实通过后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在网上申请的,应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和积分申请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申请落户地所在区政务中心积分入户窗口,经核实通过后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参与申请积分落户的4个条件:
1.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2.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3.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4.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武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