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汪甦通讯员陶涛齐阳魏薇)记者28日从市纪委获悉,一名学校校长因为父亲操办丧事收受礼金4万余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沈敏,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担任武汉市供销商业学校纪委书记,2011年3月任学校党委书记,2016年10月任学校校长、党委副书记至今。
沈敏于2016年元月在担任市供销商业学校党委书记期间,利用办理其父丧事收受学校干部职工礼金人民币43900元。
办案人员介绍,鉴于沈敏在调查期间态度较好,能主动承认错误,配合组织调查并主动将收受礼金清理退还,经市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沈敏党内警告处分。
(武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