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KTV“版权费”纯属乱收费
2018-02-04 07:12:00 来源:汉网

近日,有网友反映,他在湖南长沙新麦客KTV唱歌,被前台要求收取5元版权费。KTV是否有权对消费者收取歌曲著作权使用费?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称,收费只针对以营利为目的的KTV场所。

从逻辑上说,KTV所支付的版权使用费,最终当然还是会折算和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其所收取的包厢费、服务费中,原本就包含了这部分成本支出。如今,KTV再单独向客人收取额外的版权费,显然有重复收费之嫌。

再者说,按照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公布的收费标准,湖南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为8.3元/天/终端。但现实中,长沙的一些KTV却是按照5元/包厢/场的加码收费。就收费总量来说,其显然大大超过了官方的标准。

事实上,此事的蹊跷之处远不止如此。此前不久,长沙市文化娱乐演艺行业协会和长沙市酒吧KTV娱乐行业商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收取歌曲著作权使用费的通告》,随后就被拿来作为向客人收取版权费的直接凭据。但作为区域性的行业协会,上述两个组织本身并没有被授权开展版权收费。

歪曲引用法律政策,随便给个由头搭便车胡乱收费,诸如此类的操作早就是老伎俩了。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前些年“营改增”全面推开之后,不少物业、餐馆、酒店等等经营主体纷纷以“税费增加”为由向消费者肆意涨价。

以行业协会的“通知”为依据,长沙的KTV开始集体向消费者收取版权费。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一种经营者通过相互串通和勾连,从而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如此这般,高举着法律的旗号违法,可以说是莫大的讽刺了。

(武汉晚报)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