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三星太子李在镕“翻盘”了!昨天下午,首尔高等法院对李在镕涉嫌行贿案作出二审宣判,李在镕获刑2年6个月,缓期执行4年,当庭获释。
韩联社称,由于李在镕的量刑较一审(获刑5年)减轻,而且又恢复了自由之身。因此,当他从法院走出时不仅脚步轻松,脸上还露出了刻意压制但还是没有忍住的笑容(上图)。
李在镕是三星电子副会长、三星集团实际掌门人。去年2月,他因涉嫌行贿朴槿惠及崔顺实以加强对三星集团的掌控,遭检方起诉。去年8月25日下午,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在镕获刑5年。当时法院认定李在镕5项罪名成立,分别为行贿、贪污、向海外转移资产、隐瞒犯罪所得、向国会作伪证。李在镕被拘捕达353天,将近一年。
(武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