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王雪通讯员丁阳齐阳周传燕)3日从市纪委获悉,一名社区居委会委员因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拆迁补偿款140余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刑。
李耀,中共党员,2004年11月至2015年6月任洪山区和平街和平社区居委会委员,现为和平街和平社区居民(无业)。2016年12月6日,和平街按程序中止了李耀的党员权利。
2009年至2011年,李耀在担任和平街和平社区居委会委员期间,在该社区居委会协助的一项目拆迁工作中,利用管控违章建房和负责协调拆迁工作的职务之便,采取违法抢建房屋、虚报申请资料的方式,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146.870733万元。
身为中共党员,李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李耀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追缴的赃款146.870733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武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