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谢冰林通讯员刘文波陈龙)近日,记者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为满足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出行便利的需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于9月1日实施。结合实际需要,湖北在全省设置168个受理点,其中武汉市设置15个受理点,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就近到省内居住地所属业务受理点申请办理,2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证件。
武汉市15个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分别为:江岸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江汉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硚口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汉阳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武昌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青山区政务中心公安办证大厅、洪山区政务中心户籍窗口、东西湖区政务中心公安办证大厅、蔡甸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江夏区、黄陂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新洲区政务中心公安窗口、东湖风景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开发区(汉南)政务中心户籍窗口和东湖高新开发区政务中心A42号窗口。
(武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