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咨询:这婚到底该咋离?
2018-09-12 07:20:00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武汉晚报讯(记者梁爽通讯员李金星袁欢)“儿媳妇离家出走3年了,非要分钱才同意离婚,可她和我儿子之间又没有共同财产,这可怎么办?”11日上午,新洲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桂琳法官做客本报“周二之约”热线,市民马先生打进电话咨询,讲述了发生在儿子身上的烦心事。

马先生介绍,儿子小马跟儿媳妇小玲(化名)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夫妻两人感情不好。自从孩子出生后,小两口的关系就降至了冰点。小玲对孩子不管不顾,后来更是直接丢下孩子就离家出走了。有一回,孩子得了重病住院,医院都下了病危通知书,可马先生家通过熟悉的人带话给小玲后,小玲仍然不愿意回来看望孩子,这下小马彻底对小玲死了心,将小玲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可小玲又不愿意离婚,要求小马家分钱给她。由于法院认为两人感情未破裂,所以这次婚也没有离成。

马先生说,小两口住的房子是写的马先生的名字,两人并没有什么共同财产,而且小马每个月只有2000多元工资,还要抚养孩子,实在无钱分给小玲。

他询问,如果小玲一直为要钱拖着不肯离婚,他们家该怎么办?目前小玲已经离家出走了3年,是否可以自动离婚?

对此,桂琳法官表示,此前小马曾经起诉过离婚,法院没有支持。如果现在仍然坚决要求离婚,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形下,需待上次离婚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小马现在需要做的,就是要搜集夫妻俩感情破裂的证据,根据相关法律,分居两年是感情破裂的一个参考依据,但不会自动离婚。如果女方不愿意管孩子,在诉讼时小马还可以主张女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小玲确实下落不明,经法院核实后,可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处理。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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