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2018-11-04 07:25:00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据中新社电日前,河北省正式发布新修正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其中明确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夫妻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三、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新修正的细则明确,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生育的第一胎为双胞胎或者多胞胎(只有一个子女存活的除外)的,不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奖励的夫妻离婚或者丧偶后,再婚前的双方或者丧偶一方可以分别享受原奖励,再婚后自愿不生育的也可以继续享受原奖励。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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