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购车位和租赁车位要求各不同
2018-11-15 07:27:00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武汉晚报讯(记者汪洋)“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申请在小区租赁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可物业不允许,我该怎么办呢?”近日,市民丰先生来电咨询,希望此事能有解决办法。

丰先生说,他是东湖高新区保利时代天悦小区的居民,不久前购买了一辆新能源电动汽车。丰先生在小区地下车库租有一个停车位,他打算在此停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可当他向小区物业说明情况,请物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却遭到了拒绝。

就此,记者咨询国网武汉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支持和鼓励新能源车主自行申报安装充电桩。根据相关规定,居民低压客户向供电营业厅申报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报装时,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产权单位许可证明,以及物业出具的同意使用充换电设施的证明材料。

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用户在自有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如果不妨碍两边车主的出行,不损害他人利益,一般情况下,尽到告知义务后是可以安装的。而对于租赁车位的情况,则需先征得出租人同意。

据保利时代天悦小区物业负责人邓先生介绍,“丰先生租用的是其他业主的车位,租期一年,且未提供租赁合同。如果是丰先生自购的车位,那么准备齐全相关资料是可以报装的。”东湖高新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调查,由于丰先生无固定车位,因此不符合安装充电桩的条件。

不过,邓先生也表示,目前物业和社区居委会正在统计新能源汽车用户,之后根据需求,对小区地下车库结构进行改造,再统一安装一定数量的充电桩。

(武汉晚报)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