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和执行问题引关注
2022-09-21 09:43:00 来源:武汉晚报

武汉晚报讯(记者陈勇通讯员李金星陈亚莉)9月20日下午3时至4时,“周二之约”发起人——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冲14年后再赴长江日报“周二之约”直播专栏,帮大家解决执行难题。

执行中,房产纠纷和执行是最常见的问题。在直播中,对网友提出的租房、买房及房产查封范围等问题,李冲法官进行了详细解答及梳理。

【买房、租房】

当心,刚交一年房租就被查封

问: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公司附近就近租了房子。一天,房东对我说,他做生意赔钱被告,房子被查封,让我搬走。可我刚交了一年的房租,我该怎么办?

答:首先,您要准备好租赁合同、付款凭证等材料以备法院调取,理性向法院表达诉求。其次,您要仔细核实租赁合同与法院查封时间的先后顺序,如果租赁合同签订于法院查封之前,并且由您作为承租人占有使用该房屋,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新的房屋买受人应当继续履行该租赁合同直至到期。如果租赁合同是在法院查封之后签订的,根据法院规定,这种租赁合同是无法对抗法院强制执行的,后期在法院要求腾退时,您应当主动搬离。对于未履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及因提前搬离造成的经济损失,您可以保留相应的证据,通过与房东协商或者起诉的方式主张赔偿,维护自身权益。

问:今年3月,我购买了张某的一套二手房,合同签订后我向他分三期付清了房款并对房屋进行装修。在办理过户时,从房地部门了解到张某因涉官司,这套房子在今年5月被法院查封,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向作出查封行为的执行法院提出执行标的异议,法院将据此进行审查,对于像您这种购房人所购房屋能否排除强制执行的情形,司法解释的规定比较严格,其中有一项不符合就可能面临房财两空的困境。

在此也提醒您及其他购房者,购买二手房时务必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签合同前核实房屋是否被查封;二是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但是确保自身具备购房资质,不存在因自身原因不能过户;三是尽早收房并完成过户。

【查封房】

欠债住豪宅,法院不允许

问:朋友张某借给邻居50万元,经法院审理,判邻居应偿还朋友张某借款50万元及利息。法院执行后,查明邻居名下除了一套在住的150平方米房屋外,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且邻居已婚,有配偶但无子女。请问,朋友张某可否向法院申请执行邻居名下的这套住房?

答:您的朋友可以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其邻居及配偶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5至8年的租金,剩余房屋变价款可以用来清偿您朋友的债务。

问:法院告知我被执行人名下没有任何财产,但是他目前居住的房子是婚后买的,登记在他老婆名下,请问我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他老婆名下的房产吗?

答: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案件,应当执行属于被执行人所有或者其个人名下的财产,其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份额。如登记在夫妻另一方名下的财产系共同财产的,也可以执行。您可以向法院提交案涉房屋的信息情况,法院也会予以核查,如果确认该房屋为被执行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法院可以直接对该房屋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并通知被执行人的配偶。

截至9月20日下午4时,超过十万网友参与“周二之约”直播互动,百余网友提问得到法官耐心解答。直播结束后,李冲法官将继续留在“问法官”(工作时间,扫描右图二维码“在线问法官”进入)在线答疑,直至10月11日下期轮值法官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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