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让物业和楼上业主一起赔偿损失
2022-11-10 15:01:00 来源:武汉晚报

武汉晚报讯(记者陈勇通讯员李金星陈木子)今年6月,外出4个月后回家的徐先生掏出钥匙打开房门,顿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客厅、卫生间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好不容易清理了一条下脚的路,放下行李,他立即冲到小区物业公司理论。

徐先生是武汉光谷一个老旧小区的业主,所住12层大楼房龄超过20年。近两年,徐先生家的卫生间一直有异味,且出现了下水不畅的问题。他多次向小区物业公司反映,要求检查并更换下水管道,物业公司一直以不属于他们的职责范围或维修成本太大等理由推脱。

跟着徐先生上门查看,物业公司人员也傻了眼:徐先生家的卫生间和客厅被臭水浸泡后,墙壁、家具、衣物等全部发霉变臭,现场一片狼藉。经检修人员初步勘查,污水倒灌到徐先生家系公共管道堵塞导致。

物业公司连忙找人更换了公共管道,但却拒绝赔偿徐先生家的损失,理由是,堵塞管道的异物是楼上的住户丢的垃圾,物业公司没有过错。徐先生找楼上住户索赔,楼上住户都说往下水道丢垃圾的不是自家。徐先生无奈告到法院。

11月8日,受理该案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综合庭副庭长李志涛在做客“周二之约”直播时披露,法院审理确认,物业公司怠于履行维修职责导致损失扩大,有一定责任,但导致堵塞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楼上住户往下水道里丢垃圾导致,但是难点在于不能确定是哪家住户,或者有可能是多家住户导致。因管道已经被更换,难以勘查确认,即使不被更换,依照现有技术也不好确定是楼上哪家扔的垃圾。案件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只好到小区业主家里、物业公司和社区进行走访,动员大家共同解决此问题。经过多次协商,最终物业表示愿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楼上每个住户也同意承担小部分赔偿责任,徐先生则减少部分赔偿金额。最终各方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赔偿徐先生4000元,从徐先生楼上的3楼起,10户业主每家赔偿徐先生800元,一共赔偿徐先生1.2万元。目前,物业公司和楼上业主已将钱赔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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